公路港集團進一步加強考勤紀律和請銷假制度 |
來源:人力資源部 時間:2016/3/25 點擊:2667次 |
為嚴格公路港集團考勤及請銷假管理,確保內部管理工作取得實效,公路港集團進一步加強考勤紀律和請銷假制度:一是嚴肅考勤紀律,對既沒有辦理請假、借調、借用等相關手續,又沒有考勤的在職人員,不得發放工資,對違反規定的,按照“誰簽字,誰負責”的原則,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;二是嚴格請銷假制度,根據公路港《關于印發干部請銷假管理辦法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按照請假審批權限,嚴格請假審批手續和銷假手續,逾期不銷假的人員,視為曠工處理,請病假的人員,需須提供省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;三是加強監督管理工作,各單位人事部門加強管理,狠抓落實,嚴控各項人力成本,紀檢監察部門加強監督,履職盡責,對于頂風違紀的單位和個人,將發現一起,處理一起,絕不姑息。 |